首页 期刊 船舶物资与市场 船舶满足硫排放限值方案选择 【正文】

船舶满足硫排放限值方案选择

作者:李源
奥托循环   国际海事组织   排放限制   船用轻柴油   排放限值  

摘要: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对船舶硫排放限制的要求,2015年1月1日开始,波罗的海、北海、北美及美国加勒比海等硫排放控制区(ECA)内船用燃料硫含量不超过0.1%,2020年1月1日以后,世界范围内船用燃料硫含量不超过0.5%。这使得船东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船舶的硫排放,目前主要有三种措施可以减少船舶硫排放:使用含硫量小于0.1%的船用轻柴油(MGO)作为燃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