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司法厅
律师服务业   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   委托人   收费管理  

摘要:皖价服[2007]9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全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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