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招生考试通讯·高考版 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 【正文】

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

考试说明   普通高校招生   艺术类专业   辽宁省   统考  

摘要: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 一、音乐舞蹈类专业科目(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包括: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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