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已经沉寂了的舶来品——独立董事制度,又被万华之争激起千层浪。这场因大股东的意志与管理层的利己主义相对抗引发的室内型商战,让我们意识到独立董事在控制权争夺时保持独立、忠实、勤勉何等重要。独立董事面对室内型控制权争夺,易陷入个人好恶与法律义务相冲突的窘境中。然而,由于控制权争夺易导致公司经营混乱,加之信息不对称,外部股东难以监督,上市公司更加需要独立董事作出善意理性的判断以维护整体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在控制权争夺时,较于公司正经营时负有更严格的义务,该义务体现为更加关注决策与监督过程的操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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