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正文】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作者: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农机购置补贴   植保无人机   产品补贴   浙江省农业厅   购机者  

摘要:浙农计发[2018]31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5号)和《浙江省省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浙农专发[2016]6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8—2020年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以下统称新产品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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