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

作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不详
生态修复   土地综合整治   永久基本农田  

摘要:浙政办发[2018]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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