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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实践与体会

作者:康文萍; 孟馥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社会工作部; 上海200120
医务社会工作   综合医院   社会服务   医疗机构   社会工作部  

摘要:医务社会工作是指在综合医院和诊所、儿童医院和诊所、慢性病医院以及医学康复保健机构中实施社会工作.由于这些服务大多是在医院设施内进行的,所以有人称之为医务社会服务或临床社会工作[1].在借鉴香港医务社会工作开展经验的基础上,我院根据自身的医疗护理特点,于2000年5月成立了医务社会工作部(简称社工部),并于2001年4月正式进入实际运作阶段.我院作为在上海市首先尝试开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医疗机构,经过近5年来的实践与探索,已初具规模,取得了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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