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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生态文明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   绿色发展   健康生命   治理体系  

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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