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基于能动的实用主义理论解释村庄实施农地产权稳定性制度安排的差异。研究方法:归纳与演绎。研究结果:村庄农地产权稳定性制度安排是村集体面对中央政府制定的农地产权稳定性制度安排选择是否实施的结果。具体的,村民根据土地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非农就业水平、农地流转市场发育程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环境因素形成各自农地产权稳定性制度安排实施意愿,村民不同的实施意愿在村民意愿的表达、村庄决策的民主性等村庄组织特性的作用下,形成村庄农地产权稳定性制度安排。研究结论:村庄农地产权稳定性制度安排是集体理性决策过程和政治过程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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