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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20 16:18:03

农地金融论文

农地金融论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产权,农村金融生态结构,农村金融体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深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制度建设是关键,尤其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但是,就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其突出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缺失,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原本给农村“输血”的金融机构却演变成从农村“抽血”的主力军,同时,农村中非常活跃的非正规金融却不断受到打压。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资产质量,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深化农村金融,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金融论文,尤其是金融生态成为近几年来的研究热点。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基本理论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诸多基础理论分支中,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和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在传统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扩展而来的法经济学,是对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最具解释力的理论。

(一) 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交易费用理论。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然而现实的农村金融生态中,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农户、农村企业和县乡政府等)都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因为有限理性的存在导致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金融交易费用大幅增加。当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发现进行金融交易的费用太高或超过收益时,就会选择停止交易。在放贷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调查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经济状况、借款用途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贷款进行时,要发生谈判、签约费用;贷款发生后,放贷者要跟踪借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监督借款投向等。而且农户以小额信贷居多,单位产品金融机构要付出更多的人力与物力。庞大的信息费用构成了金融交易中的巨大成本。当这种费用成本过高时,交易将无法进行。

制度的有效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作用旨在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对制度进行选择与改革的动因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在农村金融生态中,作为金融生态主体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下进行的,不同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金融主体行为,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相对落后使得与农业金融支持相关的制度安排无法实施,即推广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成本极高,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主体资金供给缺乏,而由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一旦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资金供给缺失,农村金融发展就会无所适从,反过来也影响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整个农村金融生态恶化也就在所难免,信用缺失的背后是信用制度的缺失,由此引致农村资金来源与资金需求之间的制度缺失,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和制度需求出现失衡,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制度的需求源于经济主体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制度供给则是经济体系出现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在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并不存在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均衡,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制度供给不足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制度需求过剩金融论文,这种制度供需的失衡是制度变迁的强大动力,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路径论文格式范文。

(二)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科斯传统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林毅夫首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概念,他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历史来看,强制性制度变迁一直居主导地位。上世纪50年代,信用合作社在政府推动下开始兴起;60年代,国家指定当时的人民公社接管信用社;80年代,信用社划归中国农业银行管理;90年代,又实行行社脱钩,实行在国家管理下的自主发展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然而,合作金融的框架虽已确立,但远未达到农民广泛参与的合作金融宗旨。从表象来看,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是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的一些必需的制度安排,事实上这种强制性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广大农户的投资冲动,大大减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数量,导致了农业金融支持的弱化,政府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股独特而重要的力量,对金融生态主体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

制度因素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变迁受诸多因素影响,也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生态运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金融领域一改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单一的局面,农村金融生态主体逐渐多样化,如四大国有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开始在农村开展商业化经营金融论文,国家建立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等,在农村并未逐步建立起一个基本上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落后的小农经济,典型的苟元结构购统窍绶指钍沟门褰鹑谥贫戎秃笥谂寰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政府从非正规金融生态主体中寻求金融产品和服务实为无奈的选择,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勃兴也就水到渠成。因此,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农村经济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农村非正规金融或者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制度供给的不足,但带来的新问题是民间金融缺乏制度的规范而可能隐藏金融风险。

二、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思路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抵押物,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因为没有与城市一样的产权,均为抵押禁区。因此,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应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着手:一是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建议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改革为土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使之具有土地的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和继承权。而农村房产也应该与城市房产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流转,尤其是对城市居民的流转。二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机构。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运作的立法、执法和仲裁,保护农村土地市场的正常运作。在进一步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三是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继承出租、人股等流转形式。四是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修改现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使之可以进入市场,完善房产权属登记、发证、流转制度。要建立城乡统一住宅市场,使农民住房资产资本化,可用于抵押或交易变现,改善农村融资难的现状。目前对国有和私有的物权、产权边界已经比较清晰,唯独对于集体物权、产权界定、计价、流动和配置方式尚不能确定,导致巨额的物权不能定价、流通,置身于经济货币化的进程之外金融论文,成为顾拉沟淖什,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使农民与农村的资产可以有较好的表证。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要逐步建立农村生产要素计价、流动、配置体系。长期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按照国有、私有和集体三种方式界定。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

(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要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发展规律。民间金融不完全等同于非法金融,要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注意学习和研究民间金融,依法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理竞争和良性互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购戏ɑ沟姆绞嚼垂娣睹窦浣鹑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结构的建议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基础性工作是搞好农村地区的产权建设,农民财产权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无产权则无金融,只有做好这个基础工作才能使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可持续发展论文格式范文。但是我们不能等到农村的产权有了彻底的改革之后才发展农村金融,而是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结构。

产权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内生性变量,已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完善的产权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金融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金融交易效率;有利于缩小农村金融生态主体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的信息差距,促进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信息交换和资金循环;有利于改善农村司法环境金融论文,保障农村债权人利益,农村金融兴则农业兴,农村金融活则农业活。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不久,央行和银监会就下发《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提出农民增收的来源要发生改变,关键是有财产性收入和创业性收入。通过土地流转,抵押、入股、融资,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

农地金融论文第2篇

关键词:农户融资制度;制度变迁;融资瓶颈;政策主张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8)09-0062-0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在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但迄今为止,始终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浅化、农户贷款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并且呈逐渐加强的趋势。那么,农村金融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如何改革现有的融资格局和制度,使农村金融名副其实,使农户的正常融资需求得到满足?理论界从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出发,围绕以上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本文在回顾农村金融理论和农户融资制度变迁的基础上,就农户融资状况、农户融资瓶颈的原因及改革主张等理论研究成果作一综述,并对已有研究作简要评价。

一、相关融资理论回顾与简评

(一)“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论

自二十世纪60年代开始,许多发展中国家开始走上了金融改革与发展之路。但是,这些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却没有现成的理论可以借鉴,因为世界主流学派的货币理论以及建立在这些理论基础上的主要货币政策手段都隐含着一个基本的假设:一国经济已发展到相当水平,货币金融制度比较完善。而现实情况却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货币金融领域存在着许多不正常和不合理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各国经济学家开始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问题。二十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I・麦金农和爱德华・S・肖从不同角度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了开拓性的研究,对处于社会最底层群体的融资状况给予了高度关注,进而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

1.“金融抑制”论的核心内容。麦金农认为,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的鲜明特色主要表现为特权借款者和非特权借款者的同时存在,对于非特权借款者而言,“有组织的银行业在向欠发达国家的经济渗透上,在为一般的农村地区、特别是为小额借款人服务方面,是很不成功的”,若要获取外源融资,则“必须由放债人、当铺老板和合作社的不足的资金来满足”。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某些“飞地”特权借款者的融资特权:“银行信贷仍然是某些飞地”的“一个金融附属物”,这些受保护的公司和企业常常可以“预先占用存款银行的有限放款资源”。不仅如此,由于通货膨胀率奇高而利率很低,银行从这些特权部门获取的收益往往是负数,结果导致储蓄者减少货币持有量,使货币持有量大大低于社会最优水平,最终结果是货币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极低。

肖指出,经济落后国家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这些经济落后国家虽然“存在着大量的具有高实质收益率的机会”,但却“缺少作为投资来源的储蓄”,而所以形成此种局面,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实施了抑制的金融政策:价格操纵。价格操纵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的压制措施,如对存、贷款利率进行管制等。二是间接的压制措施,即通过“税收法案和管理机构限制储蓄者和投资者利用金融交易”。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发现,由于麦金农和肖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因此金融抑制的含义也有所区别。麦金农所指的金融抑制主要是指在发展中国家融资领域存在的不公平现象―供给型压制,是一种事后的、静态的描述;而肖则主要从融资过程中政府的不恰当干预―价格压制入手,不仅肯定了供给型抑制现象的存在,而且提出了需求型抑制的概念,认为需求型压抑是供给抑制的连锁反应。当然,两者的聚焦基本是一致的:不恰当管制的存在使弱势群体在金融市场中更加弱势,这也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陷入贫困恶性循环的不可小视的金融原因。

2.“金融深化”论的政策主张。麦金农指出,要消除金融抑制,必须“通过资金市场自由化来使利率高到足以反映资本的稀缺程度,并消除通货膨胀”,但实施高利率还要掌握一定的尺度。他认为,发展中国家是“必须而且可以通过金融自由化求得资金资助的”,此外,“金融自由化必须与贸易自由化、税制合理化和正确的政府支出政策相配合”。肖则对金融深化的尺度、指标以及深化的目标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认为金融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货币体系的改革与深化;将场外市场(即民间的非正规金融市场)纳入正式运行的轨道;鼓励银行等中介机构充分竞争;扶植长期金融等。总之,肖认为,金融深化“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经济还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均意味着一种寻求经济自由化的倾向”,“市场中的自由化决策能增进经济福利”。

(二)金融约束论

金融约束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赫尔曼、莫多克和斯蒂格利茨于二十世纪90年代后期基于战后日本及东南亚经济发展的奇迹而提出的又一金融理论,其核心思想是: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对金融市场进行适当干预,干预的主要手段是利率管制、特许经营权管制以及限制资产替代,以达到在民间部门(尤其是银行)创造租金机会,进而激励金融机构为获取“租金”而实施进取型经营战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但政府应如何实施相机抉择的调节政策,提出者并没有展开进一步的讨论,因此,金融约束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建议是模糊的,可操作性不强。

(三)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领域的三个代表性理论及其政策主张

1. 农业融资理论。农业融资理论是二十世纪80年代以前农村金融领域占主流地位的学说。该理论认为,农村居民(尤其是贫困阶层)没有储蓄能力,农村面临的是资金不足的问题,而农业的产业特性又决定了商业银行不可能向其融资,因此,有必要建立非盈利性的专门金融机构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资金,实行低利率政策。但实践证明,根据该理论而进行的实践是失败的,到二十世纪80年代,该理论被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所取代。

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与农业融资理论相反,该理论非常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认为农村居民(包括贫困阶层)是有储蓄能力的,没有必要由外部向农村注入资金,低利率会抑制金融发展,高利率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该理论主张,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尤其应进行储蓄动员;在利率的决定上,应承认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必要实行专项目标贷款制度;承认非正规金融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机在国际金融领域频繁出现,这表明在农村金融领域单纯实行市场化改造是行不通的,相应地,农村金融理论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学者们认为,要培育稳定的和有效率的金融市场,减少金融风险,仍需要政府不同程度的干预,但政府到底应该在农村金融领域起什么样的作用,目前尚未形成明确的认识。

二、我国农户融资制度的改革

(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实质与特点

从我国农户融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来看,历次改革大都只是机构设置的变化,没有真正触及融资制度,更没有设计出一个针对广大小农户的具体融资制度。

1.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金融业的控制,以便于实施向城市倾斜的金融战略。周立认为,由于经济改革和转轨要求中央政府必须有强大的动员和支配资源的能力,在农村支持城市、农业让位于工业的发展理念下,在农村建立了强大的、自上而下的、由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网络,结果使得长期金融发展让位给短期经济增长,农村金融取得的是量的扩张而非质的飞跃,农村金融机构仅仅扮演了为城市工商部门积累资金的角色。

2. 采取了机构观的改革范式。从历次的改革来看,追求金融机构的多样化是农村金融体制变迁的主线(何广文,2004)。农村金融的每一次变动,基本上是围绕着金融机构的调整来展开的,所谓改革,无非是根据现有的金融机构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并为其建立各种法律法规,这就必然导致虽然改革的举措不少,但固有的问题总得不到有效解决(曹华,2004)。

3. 改革陷入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涉农金融机构寻找出路的怪圈,陷入了商业化改造与为“三农”服务的矛盾之中。为了扭转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面临的显性亏损,1996年以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出台的实质并不是为了构建一个新型的为农民服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而是力图缓解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在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之间寻找一个利益平衡点。而推动农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则与“三农”固有的特性冲突,使为“三农”服务的目标落空;放纵农村信用社盲目进行商业化的改造又进一步使唯一与农民联结的金融纽带松懈。

(二)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与路径依赖

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既是在原有金融体系基础上的改革,同时又是在政府主导下的改革,这就决定了改革特有的路径及路径依赖:改革不能触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必须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分配中权衡利弊。在农村缺乏金融服务的背景下,改革由增设机构并由政府控制入手,形成了供给主导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了保证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利益不受到侵蚀,政府通过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利益来维持城市金融的稳定,农村资金在政府的制度安排下大量流向城市。然而这样一来又违背了整个经济市场化的大趋势,企业在“国家亏损由国家买单”的庇护下,不讲求经济效益,资金的利用效率低下,而与此同时,农民贷款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已在改革中逐步引入了市场机制,启动并加速了金融市场化改革,通过窗口指导的形式要求农村信用社守住农村阵地,为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但农村信用社迫于风险压力以及尚未消化的亏损包袱,在仿效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中“走向了商业化倾向的改革之路,与农户经济不可能对接,农户融资又一次被忽视”(李春来,2004)。

三、农户融资状况的实证研究及主要结论

(一)研究范式与研究内容

针对农户融资难的问题,国内学者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从近期研究成果来看,主要呈现出以下两个特征:

1. 就研究范式来看。理论界在关于农户融资的问题上遵循着机构范式和功能范式两种模式,机构范式注重的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形态,认为应从机构改革出发来解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功能范式则重点讨论农村金融机构应具备什么样的为农服务的功能,从功能的完善来探讨农户融资问题。

2.就研究内容来看。绝大多数学者(如温铁军、史清华、曹力群)主要围绕农户融资的来源、动机、数量、成本、融资意愿等方面展开研究,虽然选取的样本不同,但得出的结论却大致相同。

(二)主要结论

1. 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县域金融萎缩。对农村资金采取机构计算法表明,农村的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农村资金总量供给不足(温铁军,2001;何广文,2004;谢平,2004)。流失的渠道除了通过大量存差“农转非”外,主要是通过邮政储蓄实现的。

2. 非正规金融表现出顽强的生存能力和长久的生命力。温铁军的调查表明,我国的民间借贷极具普遍性,发生率高达95%。沈明高在分析了全国10省4237户农户5年的面板数据后发现,从非正规金融渠道借贷的农户数量是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的农户数量的1―2倍。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通过对全国20个省份地下金融进行实地抽样调查,测算出2003年全国地下金融的绝对规模在7405亿―8164亿之间,但各地利率却呈现较大的差异。

四、对农户融资瓶颈长期存在的原因诠释

(一)交易成本高

多数学者认为,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户融资的交易费用高昂是导致农户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周脉伏、徐进前(2004)运用信息成本理论和契约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金融机构距离农户较远,获取借贷农户信息的成本高昂,同时导致农户自履约机制的缺乏,因此,出于防范风险的需要,正规金融机构不会向农户提供贷款。刘朝晖、徐丽(2005)关于贷款成本的研究则更进了一步,不仅考虑了正规金融机构与农户交易的高信息成本,而且还考虑到了与农户交易所要发生的高运营成本。过高的运营成本一方面源于每笔贷款的额度过小,形成不了规模效应,另一方面主要来源于农村金融领域薄弱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间借贷在克服成本高昂的问题上却具有相当的优势:借贷双方都比较熟悉,获取贷前信息的成本低,贷后的监督成本也低,因此,民间借贷绝大多数没有严格的抵押担保条件,有的甚至连书面合同都没有(李命志,2004)。

(二)金融歧视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农村金融歧视政策,走的是“重城市,轻农村”的金融发展道路(谢平,2004),实行的是农村资金补贴城市的“以弱补强”政策(周立,2004)。不仅如此,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国有银行相比,始终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后,大量的高风险贷款强制转给了信用社,使信用社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以上几个方面的原因都使得信用社对农户的贷款积极性受到打压。

五、打破农户融资瓶颈的政策主张

(一)从农户的真实需求和负担能力出发来改革农村金融制度

大部分学者主张从农户的真实需求和负担能力出发来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温铁军认为,国有金融机构与小农经济不可能对接,因此在农村只能搞互质的合作金融;李春来则认为我国农户基本上属于“道义小农”的范畴,也主张给农户提供互助合作制的信贷制度;何广文则从金融的“功能观”出发,认为农户的金融需求是多元化的,在农村应组建多元化的金融机构,而不仅仅局限于农村信用社;李剑阁和张杰认为,在中国的一些贫困地区,其经济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流量和经济效益根本无法支撑商业性的金融机构运行,而只能靠政策性金融或者国家农贷支持来解决。但也有学者与李剑阁和张杰的看法相反,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刘文璞研究员认为,农产品的资金回报率几乎可以和一些现代化程度很高的大工业企业相比,农村低收入阶层可以接受商业金融。

(二)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正式金融

1. 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的垂直合作方案。周立(2004)的观点与多数学者的看法相同,也认为金融体制的改革应该突破以农信社为主和供给主导型思维,建设“需求追随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但解决的方案别有创新。他认为目前最有效的做法是通过某种机制的设计,使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由水平竞争走向垂直合作:即正式部门对非正式放贷人放贷,非正式放贷人再向农村的信贷需求者或其他的中间人放贷。

2. 改造现有正式金融方案。李命志认为,通过对商业金融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可以打破农户缺乏抵押品这一硬约束,从而使商业金融与农户贷款对接。如通过税收等政策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增加信贷投入;适当修改商业银行贷款制度,如对支农信贷实行单独考核;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商业银行用于本社区信贷投入的比例等等。

(三)充分利用和改造现有非正式金融

由于非正式金融在农村有着极大的成本优势,因此学者们对此种信贷方式给予了较好的评价。温铁军(2001)认为,在改造民间金融方面,可以借鉴“东亚”经验,即通过市场内部化的办法改造已经普遍化的民间金融,使之规范化为社区合作金融。周立(2004)通过分析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四大问题后得出结论:非正规金融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四大问题的能力远远大于正式放贷人,非正式金融安排在农村的生存发展,不仅具有合理性,而且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即使在一些政府努力向农村扩大信贷的国家,非正式信贷市场仍十分繁荣。

六、研究中尚存在的不足

第一,假设前提不科学。没有客观、科学地界定农户的类型,简单地用主流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代替了农户融资行为选择的复杂的假设前提,农户的信贷偏好、农耕文化、农户之间的差异等等均被忽视,而这些恰恰是影响农户融资意愿和行为的极其重要的因素。

第二,主要停留在现状描述阶段,对农户融资的个案研究较多而理论研究缺乏。

第三,没有跳出“就金融论金融”的研究范式,仅从金融学的角度来探求答案,因此也就没有彻底打开农户融资难的“黑匣子”,对农户融资难的成因没有给出全面的的解释。

参考文献:

[1]罗纳德.I.麦金农(美):《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88年版。

[2]爱德华.S.肖(美):《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3]何广文:《中国农村金融转型与金融机构多元化》,《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2期。

农地金融论文第3篇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农村经济增长;农村金融发展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6—0146—02

一、理论的提出及主要参考文献回顾

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对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最近几年的研究资料表明,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增长作用是靠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同时驱动的,特别是非正规金融行为,以其形式的多变灵活性成为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一股不可或缺的助力。

经济学家Kellee(2002)对多个发展中国家的非正规金融规模作了大致的估算,初步估计,中国的非正规金融规模的比重超过50%,资金约有3万亿元,这些资金有效地支持了经济增长。Schumpeter(1912)对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研究,之后许多学者纷纷投入到对这一命题的研究中。国内较早的有徐笑波(1994)利用金融相关率指标对农村金融状况进行描述;陈志武(2005)采用民间利率作为衡量非正规金融发展水平的负指标;姚耀军(2009)利用区域宏观经济数据在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框架下对金融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对经济增长的区域差异具有显著的解释力。然而这些研究都只是在理论和研究方法上具有代表性,并没有对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的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非正规金融问题。

本文选取许昌为例,对许昌地区农村经济增长与金融规模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之所以选取许昌作为研究样本主要因为:许昌作为中部地区的一个农业地级市,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在中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性,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是众多中部地区城市也必须面对和解决的。

二、非正规金融对许昌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度

1.指标选取

(1)金融发展指标

金融发展指标主要包括农村正规金融指标和非正规金融指标。对于农村正规金融指标,选取农业贷款来衡量,用ND表示。而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指标,考虑到其隐蔽性和非法性,并且没有公开的统计数据,因此选择非正规金融的估算值来衡量,用FG表示。

(2)经济增长指标

许昌市农村经济增长的指标选取河南统计年鉴中许昌市第一产业的生产总值来衡量,用GDP表示。

2.数据来源

4.结果分析

(2)FG的回归系数C(4)为3.206267,从对回归系数的估计和显著性检验结果表明,在1% 的显著水平下是显著的,所以说非正规金融对GDP的增长具有显著作用。对于自变量ND和CZ其系数在10%显著水平下进行检验,效果不显著。这种情况可能是经济发展的突变因素对数据的影响造成的,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撑。

(3)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发展两方面指标的系数都是正值,说明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都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然而由于FG 的系数大于ND 的系数,我们可推断当前农村非正规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效果强于农村正规金融。

三、实证结论

本文主要对非正规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分析可知,非正规金融对农村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弥补了农村正规金融供给的不足,从而增加了对农村实体经济的投资,促进了农村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有助于农民树立良好现代信用观念,从而使得农村经济获得长远发展。当然也不能忽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从本质上来说,非正规金融的“趋利性”决定了其金融形态的不稳定性,因此很难从根本上达到改善农村的金融环境目的。对于相对脆弱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来说,非正规金融不适合长期存在,非正规金融组织高利率行为可能会加剧农村地区的贫困化。因此, 我们应该正确对待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在当前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要从法律上规范非正规金融的一切行为,还可以考虑从正规金融中抽调出部分资金借贷给非正规金融,更要完善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与正规金融制度安排相比,非正规金融的一些独特的制度优势正好迎合了某些市场需求。当然正因如此,我们才更应该合理地利用非正规金融这一契机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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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论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创新;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3)01-0017-06

一、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高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功能,对我国这样一个具有典型“二元”特征的“小农大国”而言,更具特别重要的意义。然而,不可忽视的事实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06年12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农村金融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也做了大量探索,但我国现行农村金融功能依然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试图结合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现实背景及其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创新的客观需求,采用文献评论方法,在概括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演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特征及其主要观点基础上,基于演化经济学、产业组织理论和农村金融发展理论视角,分析既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的不足,进而提出加强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深化的建议。

二、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的现实背景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矛盾依然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不断,但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性改观。回顾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历程不难发现: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是在没有触动金融体制下自发进行的。农村改革成功后,改革的重心便很快在政府的主导下转向了城市和工业。市场化过程中,城市和工业改革迫使政府通过金融向低效率的国有企业注入资金(章齐,2004)。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连续不断的金融危机,使我国政府对金融的依赖变得谨慎起来,金融监管和控制更加严厉(张杰,2003)。为化解国有金融风险,政府发起了以强化自我约束为特征的国有金融改革,农村金融问题日益显露并不断恶化。由于缺少农村金融支撑,农村经济发育不足,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进而又制约了农村金融发展。农村改革最终没有内生出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需求的农村金融(张杰,2003)。

为化解日益恶化的农村金融问题,缓解农村金融供求矛盾,我国开始实施农村金融新政。2006年12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意见》;2007年1月29日该意见的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并确定首批试点地区;2007年3月20日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办农村存、贷款业务。在农村金融新政的推动下,近年来各类城市金融机构开始向农村延伸、回流;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外资银行也开始抢滩农村金融阵地。应该说,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在经历了“机构恢复调整、组织体系重构、金融风险防范和产权改革深化”四阶段后,开始进入市场多元化阶段(何广文,2008)。然而,农村金融新政实施已五年,农村金融供求矛盾依旧。

一方面,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增加。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大概在15万亿左右。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公共财政难以满足,必须发挥农村金融的作用。而且,财政投入形成的农业和农村公共产品的实际效率,也必须以农村市场经济主体的规模化利用为前提。否则,公共财政投入形成的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可能会因为缺少农村市场经济主体的利用,而处于闲置状态。因此,农村金融服务,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金融供求均衡,而且关系到财政支农的绩效。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依然不足。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11年12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2.15万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4.5%,而农村GDP占全国的46%以上;农业贷款2.44万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重不足6%,而农业在GDP中所占比重10.2%。熊德平(2011)的研究显示:农户大额贷款需求增加,平均需求在50000元以上,但现行农户贷款仍以上限为5000元的小额贷款为主;联保贷款办理难度大,只能满足10%左右的农户需求,浙江地区农村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正规金融仅能满足20%,其余必须依靠非正规金融。虽然近两年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城乡资金开始双向流动,但农村流出规模仍在扩大。而且,农村金融日益明显的“脱媒”、储蓄下滑和分流现象,也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构成了巨大的困境(陈剑波,2008)。这也正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历次一号文件,以及有关农业和农村政策中不断强调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并明确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的现实依据。

(二)产业组织落后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发展

在新一轮农村金融新政的推动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未来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目标。

但依据经济发展的理论逻辑和客观事实不难发现,多元化只是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还需要合理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当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仍处于过度集中与高度分散、市场垄断与无序竞争并存的状态(唐双宁,2007;杜晓山,2008;熊德平,2010),适应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仍未形成,产业组织落后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2010)所指出的“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尚未建立;农村信贷市场拓展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提高;信贷、证券、保险的联动机制有待加强”等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大多是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的直接表现或直接所致。

(三)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必须深化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是一个连续的渐进性变化与发展过程,而非间断的激进性跳跃与爆炸过程。分析现有文献不难发现,既有研究基于新古典经济学均衡理论框架和产业组织理论“新SCP”范式的研究设计,使得成果只能基于农村金融市场的静态均衡结果,获得产业组织创新的最优结局。其结论不仅忽视了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中,产业组织“成长”的内在属性与自发力量,而且难以解释我国农村金融政策不断失效的现象。显然,其只能在市场外生和静态均衡假设下的“时点”有效。

事实上,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是演化与政策的共同结果,但政策必须始终从根本上尊重和顺应演化的机理。因此,必须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深化农村金融产业问题研究,揭示其演化机制。

三、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中国农村金融理论研究状况及其发展动态分析

二十世纪80年代以前,农村金融理论研究先后经历了以货币为中心的货币面纱论、货币非面纱论、货币中立论和货币非中立论等早期阶段,并深受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和凯恩斯政府干预主义的影响。二十世纪80年代后,随着计划经济的转型和西方政府干预的失败,以及金融发展理论的中心由货币、信用向金融的转变,也同样经历了金融结构论、金融抑制论、金融深化论、金融约束论、局部知识论等现代阶段,并深受金融危机论、金融创新论,以及内生金融发展理论的影响。先后形成了二十世纪80年代以前的农业信贷补贴论、二十世纪80年代后农村金融市场论或农村金融系统论(Rural Financial Systems Paradigm)、二十世纪90年代的农村金融约束论( Rural Financial restraint)和农村金融局部知识论(Rural Financial Local Knowledge Paradigm)。

在我国,二十世纪90年代以前,专门研究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成果并不多见。(周立,2003),二十世纪90年代以后,农村金融问题才成为经济和金融理论研究的热点。然而,更多的研究属于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一般性对策分析(周立,2003;熊德平,2011)。林毅夫(2003)、何广文(2002、2003)、张杰(2003)和夏斌(2003)等研究了我国农村金融供给非农化、政策性金融缺位、信用社改革、小额信贷规范等问题。但这些研究大多着眼于农村金融机构视角(张杰,2003;罗来武、刘玉平、卢宇荣,2004;熊德平,2009)。在众多的研究中,吴国栋(1994)、冉光和(1995)等开始关注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问题,熊德平(2005)在国内率先系统研究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机制与模式问题。但这些研究均为基于宏观体制、战略或微观机制、治理等研究,基于中观视角的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近年来才开始出现,并呈不断增加趋势。其中,朱冰、刘钟钦(2005)关于中国农村金融产业可持续发展路径的研究;何广文(2007、2008)对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构造的分析;王煜宇、温涛(2007)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创新的战略思考;辛耀(2008)对研究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效率意义与方法的阐述;杜晓山(2008),马九杰和徐雪高(2008)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重要性以及存在问题的论证;郭树华、王文召(2007)等从不同角度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SCP分析,都凸显了近年来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之势。

毫无疑问,这些研究是重要和必须的。但这些研究普遍忽视了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的演化机理,没有及时引入演化经济学理论及其研究范式等现代产业组织分析工具,其结论也只能基于农村金融市场静态均衡结果获得的产业组织创新最优结局。这不仅暴露了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在理论、方法和范式上的滞后与不足,而且也从另外一个方面提出了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

(二)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的演化经济学基础

经济演化(Economic Evolution)的思想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1776)《国富论》对经济发展的过程问题研究。自此经济学一直蕴含着经济演化思想。演化经济学反对新古典经济学或传统经济学在既定制度下的静态均衡研究范式,认为那只能解释现存路径条件下的决策过程,对经济演化问题无能为力,认为均衡只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均衡状态下市场容量是既定和静止的,但市场是一个通过竞争实现由非均衡到均衡或不断打破均衡的动态过程,均衡只能是瞬间的(尼尔森,温特,1982)。他认为市场主体(企业)是被利润所推动的,是通过不断探索和创新,朝着能够获得更多利润的方向努力,而不是像古典经济学所假设的那样,在一个明确界定的和外在给定的选择集上使利润最大化(刘志铭,2001)。为此,演化经济学用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y)、不确定性(Uncertainty),以及变化(Variety)、惯例(Routines)、选择(Selection)等概念来代替新古典经济学中完全理性、最优化行为和确定性(杨虎涛,2010),所关注的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尤其经济结构变化在长期是怎样发生的,并注意研究市场行为主体(个人、企业、产业、区域甚至国家)是如何在这一过程中选择生存策略的(贾根良2005;王军,2008)。

演化经济学作为一种经济分析范式,对经济学理论和研究构成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并在与其他经济理论,如制度变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博弈论以及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在相互影响和互动交织中不断发展完善。但毫无疑问,演化经济学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分析中具有方法论意义的重要范式。尽管我国经济思想自古就有演化思想(贾根良,2004),但演化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式,则是二十世纪90年代后才逐步出现的泊来品,国内的研究和发展主要表现为引进、消化吸收与推广应用(蒋德鹏,盛昭瀚;2000;武爱,2003;商孟华、刘春英,2007;陈劲、王焕祥,2008)。

(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关于产业组织(Industrial Organization)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自马歇尔(1890)提出的马歇尔冲突以及斯拉法(Sraffa.P,1926)等人对马歇尔冲突的讨论和张伯伦与鲁滨逊(Chamberlain与J.Robinson,1933)提出垄断竞争理论以来,产业组织理论一直伴随着经济学的发展而发展,并形成了体现不同经济学主张的产业组织理论流派。但无论是二十世纪30年代的哈佛学派,还是二十世纪60—70年代的芝加哥学派和新奥地利学派,以及二十世纪80年代新产业组织理论(new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theory),产业组织演化的思想总是始终蕴含其中,只是往往被忽视而已(王军,2008)。因为,自《国富论》研究经济发展的过程开始,经济学就一直蕴含着演化思想。

分析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其清晰地分为两个特征显著的阶段。一是传统产业组织理论(Traditional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Theory)阶段,主要代表是二十世纪50年代以后逐步成型的以SCP范式为基础的哈佛学派和以新自由主义为旗帜的芝加哥学派。二是二十世纪70年代后逐步形成的,以利用博弈论、数理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等现代经济学方法经济分析为显著特征的新产业组织理论阶段(New Industrial Organization Theory)(植草益等,1995)。但如果抽象去不同产业组织理论流派在研究内容、方法和视角的差别后就会发现,在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和新产业组织理论之间存在一个渐进性的由静态研究到动态分析的变化过程(贾良根,2005;曹雷,2008)。现行产业组织理论处于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和新产业组织理论交错共存、交叉发展,并不断接受外来影响的状态,其最重要的影响之一来自演化经济学及其研究范式(王军,2008)。基于演化经济学理论及研究范式的产业组织理论可以理解为产业组织演化理论(孙志刚、杜丽娟,2010)。

尼尔森和温特(1982)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虽然没有明确使用产业组织演化的概念,但经济结构演化、产业演化、动态竞争等概念则被广泛使用,标志着演化经济学框架的建立。经济演化思想和演化经济学方法论对产业组织理论的重大影响,促进了产业组织演化理论的形成(尼尔森、温特,1982;弗罗门,1995;吴宇晖、宋冬林、罗昌瀚,2004)。尼尔森和温特之后,在演化经济学方法论和研究范式的推动下,虽然产业组织演化的动态过程和理论体系构造的具体细节还存在诸多学术争议,甚至产业组织演化理论内涵还未得到共识性的科学阐述,但其应用不仅在国外已不罕见,而且在国内也日益普及(孙志刚、杜丽娟,2010)。江小涓(1999)、孙天琦(2001)基于转型背景研究了中国产业组织发展;谢地(1999)、盛昭瀚、蒋德鹏(2002)等从系统论角度探索了中国产业组织发展规律;袁春晓(2002),胡立君等(2005),张燕,姚慧琴(2006)等分别对环境、产业结构、企业边界、分工、企业家才能、资源分割和组织族系等与产业组织演化关系进行了探索;王盛(2005)基于技术和市场对分工、协调与产业组织形式的研究;陆瑾(2005)基于对主流经济学的批判和演化经济学框架对产业组织演化的理论分析;于立(1999)、杨蕙馨(2000)等对国有企业产业进入退出的分析;朱磊(2002)对浙江制造业成长的研究;郑世卿(2009)对中国旅游产业组织演化的研究;赵伟(2011)基于制度演化对浙江工业化与产业集聚的研究;程新章、吴勇刚(2011)基于传统经济学和演化经济学对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选择的比较等等。尽管部分并没有贴上产业组织演化的标签,但均属于产业组织演化研究的代表之作。

在金融领域,由于很长一个时期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并不包括农业和金融产业(杨治,1985;植草益,2000),加上我国理论和实践界一直没有将金融作为产业看待,所以,金融发展理论中也一直没有将产业组织引入研究范围。因此,有关金融产业组织的研究一直远远落后于制造业(孙志刚;杜丽娟,2010),在我国直到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才真正开始。但大多只侧重于银行、保险或证券某一领域的SCP分析,以及一些关于金融机构风险和市场退出问题的专门研究(杨德勇,2004;王颖捷,2004)。其中,具有演化经济学特征,体现金融产业组织演化思想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孙天琦(2002)的《金融组织结构研究》、杨德勇(2004)的《金融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王颖捷(2004)的《金融产业组织的市场结构》、孙伟祖(2008)的《金融产业演进与金融发展——基础理论的构建及延伸》,以及曹宝明,袁洪泉(2008)、邵全权、江生忠(2008)对我国银行和保险业产业组织结构与效率的实证等少数。但这些研究,对深化和发展了我国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明显的推进作用(杜丽娟,2009),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产业组织理论由静态到动态的发展过程,不仅体现了其一直蕴含着经济演化的思想,并深受演化经济学影响,日益形成完整理论体系的特征。而且,产业组织演化理论、方法及其研究范式,已经成为我国产业组织问题研究重要手段,在制造业以及金融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但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上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不仅滞后于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进程,而且滞后于金融发展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很长一段时期,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一直未能引起农村金融理论和政策研究的足够重视。近年来,熊德平(2005),朱冰、刘钟钦(2005)等开始关注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并取得不少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不少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蕴含了经济演化的思想,但其视角、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式等关键性要素,仍为新古典经济学静态均衡理论框架下的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SCP范式或新产业组织理论的新SCP范式。基于演化经济学及其产业组织演化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式,至今没有被真正系统地引入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这不仅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和农村金融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政策的有效性和农村金融改革进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问题研究,亟待引入产业组织演化理论、方法和研究范式。

四、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框架的展望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构建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研究的基本框架如下:针对国内现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研究忽视演化机理的缺陷,在进一步分析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目标和政策需求基础上,立足农村金融开放的复杂系统假设,基于演化经济学视角,寻找产业组织演化理论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结合点,在界定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是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市场关系及其组织形态的总和基础上,定义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演化是其在特定初始状态和外部环境下,以制度、技术、信息和政府角色为主要环境因素,以变化、选择和复制为主要特征的农村金融市场自然选择过程。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是演化与基于演化机理进行政策推动的共同结果。

在市场内生、不确定性和有限理性假设下,引入产业组织演化研究范式,修正、扩展并导入温特(2003)等的产业组织演化模型,将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置于农村金融发展大环境(PESTEL)中,从微观主体和中观产业(区域)两个层面,考察处于不同位置和角色的政府和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在市场自然选择机制下的行为机理、模式及其对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的影响,建立研究的理论架构和分析模型,进而将基于Agent的计算经济学方法和基于LSD(Laboratory for Simulation Development)软件的计算机模拟相结合,并综合运用历史分析、制度分析、博弈分析,以及计量检验、实验研究等多种实证方法,分别就全国及中、东、西地区农村金融行业与区域市场,从外部环境、初始状态、市场行为、市场关联、产业关联等方面,揭示并检验中国农村金融产业组织成长的机理、模式,并进一步在政府胜任能力研究基础上,就农村金融政策优化的方向、重点和路径提出对策建议,进而丰富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理论与研究方法,拓展产业组织演化理论的应用边界,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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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研究小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D].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3.

农地金融论文第5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金融生态;评价指标体系

发展农村,繁荣农村经济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着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形成了三鼎支农的态势,本应可以在新农村建设中发展重要支持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非常差,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造成了三鼎难支农的局面。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寻求改进途径,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借鉴金融生态的理论,通过构建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体系,以期能够为分析和改善农村金融质量做出一点贡献。

1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基本内涵

金融生态是个仿生学概念,由周小川博士(2004)最早系统性地引入金融领域,运用生态学的方法和成果来分析和研究金融问题,开创了研究金融问题的新视角。中国社会科学院运用金融生态的理论,研究了我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质量,将金融生态定义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的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共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徐诺金(2007)将金融生态定义为金融与非金融成分环境之间通过资金和信息的流动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在参考他们的定义的基础上,本文将农村金融生态定义为农村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它具有关联性、适应性、相互依存性、演进性等特点。如同自然界中各种生物之间的和谐以及各种生物与外部自然环境的和谐构成良好的自然生态一样,各类金融主体之间以及金融主体与金融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也构成金融生态平衡的根本标志。其中金融主体包括农村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各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以及农村保险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农村的经济基础、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法治环境、政府公共服务等。

由于我国城市与农村无论是在经济基础、法律环境、社会诚信、中介服务,还是在政府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构建农村的金融生态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时必须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选择合适的指标来评价农村的金融生态质量。

2 农村金融生态质量指标体系构建

2.1 指标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

2.1.1 科学性原则 指标的选取必须基于农村的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地反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程度,并能够利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收集和整理数据,以充分度量农村生态金融系统的质量。

2.1.2 系统性原则 金融生态是用生态学的视角研究金融问题,是个系统性的理论,因此在选取指标时既要选择反应农村金融机构的指标,如金融机构流动性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等,也要选择反应金融机构所处的金融环境的指标,包括金融机构所处地区的农村经济基础、社会诚信、政府公共服务、法治环境等,通过系统性分析才能够真实地反应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质量,也才能够找出农村金融质量差,农村资金外流的真正原因。

2.1.3 层次性原则 金融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由若干子系统组成,每个子系统又可以分为若干个更小的子系统,这些不同的系统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在确定指标时,指标间要有一定的层次性,避免简单加总而导致评价的低效性。

2.1.4 可操作性原则 由于国家在做调查统计时,并没有像统计城市数据那样对农村数据进行逐项统计,使得农村的很多指标数据难以获得,因此在选取指标时需要考虑到可操作性的问题,保证所选指标数据能够如实获得且易于量化,对于数据难以获得又不能用相关指标替代的对金融生态系统影响的指标,要从指标体系中剔除出去。

2.1.5 可比性原则 农村是个大区域,包括若干个村、镇、县,在对农村金融生态质量进行评价时,所选用指标要能够在横向和纵向上进行比较,所谓横向比较就是在相同的年份不同的区域之间进行的比较,纵向比较是对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的情况进行比较。如果选用的指标不能在横向和纵向上进行比较,该指标体系的可信性就十分差,利用该指标体系得出的评价结果也就难以令人信服,从而也就失去了该指标体系构建的意义。

2.2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评价体系设计

农村金融生态是由农村金融主体和其赖以存在的金融环境构成,为此农村金融生态指标评价体系也相应地由金融主体指标和金融生态环境指标构成,基本框架如图1。

2.2.1 金融主体指标的设置 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状况是衡量农村地区金融主体实力和金融生态进化演进的动力的重要方面。本文选择三项基准指标加以衡量:①安全性指标。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其风险一旦发生,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局部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引发金融危机,因此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给予特别的关注是非常必要的。本文选择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和资本充足率两个指标加以衡量。②流动性指标。流动能力是金融机构生存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衡量银行变现能力和偿付能力的主要指标,金融机构只有保证资产的流动,才能保证信贷资金的正常循环周转,金融机构才能生存和发展,流动性不足,就极易造成支付风险,导致金融秩序混乱。本文选取流动资产与总资产比、贷款与核心存款比和现金与总资产比三个指标。③营利性指标。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果最终都会反应到收益或者亏损上,取得合理利润是金融机构增加积累、增强抗风险能力的基础,同时营利性指标既可以衡量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也可以反应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本文选取平均资产收益率、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两个指标加以衡量。

2.2.2 金融生态环境指标设置本文在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是农村经济基础。农村实体经济是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根据、服务的对象和生存的空间,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的经济发展好,产业结构合理,就会吸引较多的资金服务农村经济,为农村经济的扩大再生产,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农村经济的壮大,使得农村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在信用环境、法治环境等相同的情况下,可以使得处在经济基础较好的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质量也较好。为此本文选取经济规模(农村GDP、农业产业化产值、农村工业产值)、产业结构(传统农作物产值占农村GDP的比重、农村工

业占GDP的比重、工资性收入在农户收入中的比重)和市场化程度(民营企业占农村GDP的比重、农产品的社会收购总额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农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三个指标衡量农村的经济基础。

二是农村社会诚信。一个地区的诚信文化、企业和个人诚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机构改革信贷经营的空间结构、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农村作为一个广大的区域,信用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进入农村的资金量,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有很大的影响。在此,选择农村逃废债额占贷款总额的比率、农村拖欠款增额(包括电费、税费、通信费等)、农村信用户数占农户总数比重三个指标。

三是法治环境。完善的法治环境能够有效地保护金融主体产权,有效地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避金融债务行为的发生。目前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农业的经营效益不高是一个原因,农村的金融法治环境不完善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只有建立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才有利于农村地区形成“资金洼地”,吸引大量资金流向农村,支持农村经济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又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基础,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才能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以形成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用农村每亿元GDP经济案件发生率、法院结案率、金融债权诉讼费用率等指标加以衡量。

四是地方政府行为。政府干预经济和金融的现象不论是在现在,还是在以前,不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并对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综合各国及历史的发展情况来看,适当干预能够促进经济金融的发展,不当干预会阻碍经济金融的发展,甚至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农村地方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本文选择政府财政支农资金占农村GDP的比重、因政府干预当年产生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的比重、政府工作人员占当地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三个指标加以衡量。

3 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综合评价及意义

农村金融生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综合农村金融主体和金融主体所处的金融环境进行评价,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计算。

3.1 因子分析法介绍

因子分析法是一种把一些错综复杂的彼此之间有机联系的变量归纳为少数几个公共因子的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当几个公共因子的累积方差和贡献率达到80%以上时,就说明这几个公共因子集中反映了问题的大部分信息,且彼此之间不再相关,信息不再重叠,再以各主因子贡献度为权重的大小,即可以分别求出所研究系统的综合评价值。本文之所以选择因子分析法来综合评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质量,就是因为因子分析法可以克服所选择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和信息的重叠,可以很好地对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各因素对农村金融生态质量的影响程度。

3.2 评价步骤

用因子分析法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化公式为:

其中:di表示标准化后数据;xi表示原始数据;x表示某项指标的平均值;σ,表示某项指标的标准差,标准化的时候注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等逆指标,要先将其转换为正向指标。

第二步:计算因子得分和因子的累积方差和贡献率,并根据因子选取原则(累积方差在80%以上)选择主因子。

第三步: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为权重,计算得出具体区域的农村金融生态综合评级得分。

农地金融论文第6篇

[关键词] 农村金融生态;农村金融体系;反馈系统

一、引言

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一个彼此关联、相互作用并且有自动调节的统一整体。金融生态是一个综合、整体的概念,它不仅包括金融生态各组成部分之间的互相关系,还包括影响金融生态的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互相关系,农村金融生态是农村金融业运行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与农村金融业产生与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农村经济环境、农村法制环境、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文化环境、农村市场环境和农村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指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过程,各类金融组织的内部结构、互相关系及与农村经济系统中其他要素之间的互相作用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需要系统地推进,政府、金融机构、司法部门、村委会、乡村合作组织、农村企业和农户等相互配合,包括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采取法律、制度创新、政策扶持和综合治理等各项措施,促进农村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现状

由于“三农”问题的长期存在,与城市区域相比,农村金融生态状况较差,问题较多。因此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意义。我国的农村金融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这个瓶颈和短板使农村金融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多层次发展的需要,也难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从资金的供给主体看,供给主体数量减少,农村金融供给渠道狭窄、金融服务品种匮乏的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主体主要为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确立“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市场定位,其服务“三农”和县域的力度逐步加大。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在农村的业务范围主要为粮棉油收购等政策性业务。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在改革中艰难前行,但长期以来功能定位不明、产权不清、机构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差等因素制约了其支农信贷功能的发挥。刚刚组建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目前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小额贷款处于试办阶段。从资金的需求主体看,主要是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信贷需求主体是多层次的,例如农户可以分为贫困农户、普通农户、产业化经营农户;农村企业有小型企业、规模企业和龙头企业。大多数信贷需求主体不能提供有效抵押物,很难获得抵押贷款,金融生态主体信贷功能弱化。主体各层次需求的方式和特征都有很大的差异,农户是农村金融最基本的需求主体,但由于其提供担保抵押物的局限性,很难从正规金融中获得信贷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具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金融需求,对融资的需求具有总量大、时间跨度长和明显的政策性金融及主要追求社会效益的特征,难以获得商业性金融的支持。

农村金融生态链中适用的金融产品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服务缺位,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中国农村地域广阔,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市场经济渗透程度差别很大,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致使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不平衡性和多层性。同时由于农业本身的弱质性,交易成本高,金融机构经营上的高风险、市场竞争不足,在大部分乡村只有邮政储蓄机构和农村信用社。因此在乡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支农作用减弱,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单一化,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马”难拉“三农大车”。生产性贷款多,消费性贷款少,短期贷款较多,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市场不完整、金融品种单一,基本只有农村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极少。长期以来,偏向城市的金融政策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金融”结构,这在客观上制约着金融机构对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对农业投入规模较低,在许多需要金融配套的环节比较薄弱,限制了金融配套资金的投入。此外,由于农民受教育机会较少,文化素质不高,一定程度影响农村社会信用,社会信用文化缺失,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远未形成。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企业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并作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在部分农村地区,逃债、躲债和赖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致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比较突出。

我国现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由于农村产业风险的特殊性,对金融市场的健全发展以及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均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发展具有适应性的农村银行是弥补“三农“资金匮乏的途径之一。从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在面对农村经济发展所形成的强大而多元化的农村金融需求时,并不能提供相应的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与农村金融供给单一性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应。

近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从理论到实践上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将取得新的进展,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鼓励、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从金融政策看,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鼓励银行加快金融创新,逐步放松多年来的制度抑制,其中一些政策惠及到农村金融领域。包括:放松利率管制,取消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放松监管限制,允许成立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商业信贷组织和小额信贷组织。2006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开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国家制定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监局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鼓励试点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作为商业保险机构的补充;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的联网运行,使社会信用环境日趋优化。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利于农村金融生态的改善。

三、系统科学的系统论

系统科学把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系统论认为,系统是一个由一系列要素或子系统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体系。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是有序的和有目标的。系统依其不同的结构实现其一定的功能,而系统的特定功能的实现要具备一定的结构。因此,若要调整系统的结构,就有可能会改变系统的功能;而要改变系统的功能,就必须改变系统的结构。系统论的核心思想就是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系统科学作为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的一个大部门,是一门综合的、横断的新兴科学技术,一般公认以von bertalanffy提出一般系统论gst( generalsystem theory)概念为标志,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出现了系统论(systematology)、运筹学(operational research)、控制论(cybernetics)、信息论(informatics)等早期的系统科学理论;同期出现的系统工程、系统分析、管理科学则是系统科学的工程应用,70年代到80年代的发展主要是系统科学组织理论的建立,包括耗散结构理论(dissipative structure theory),协同学(synergetics)、超循环理论(hypercycle theory)、突变论(catastrophe theory)、混沌论(chaos)、分形学(fractal);80年代以后非线性科学和复杂性研究的兴起大大地推动了系统科学的前进步伐,包括复杂适应系统cas (complex adaptive system)、遗传算法(genetic algorithm)、神经网络(neural net-work)。在结合了经济学与管理学的交叉学科研究处于不断向前推行的浪潮中,系统科学自身也得到了充实,其应用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发掘。

从不同学科领域表现出同构性和同型性的事实出发,bertalanffy得到结论:“存在着适用于一般化的系统或者它们的子类的模型、原理及定律,这些模型、原理和定律与系统的特殊类别、组成元素的性质以及元素之间的关系或‘力’的性质无关。寻找一种不是关于或多或少特殊类型的系统的理论,而是一般地适用于系统的普遍原理,看来是合理的。”gst的任务“乃是确立适用于系统的一般原则”,它从有关生物和人的问题出发,不能沿用讨论无机界问题常用的机械论分析方法。因为现实是一个有组织的由实体构成的递阶秩序,在许多层次的叠加中从物理、化学系统引向生物、社会系统,因此不能把分割的部分的行为拼加成整体,必须考虑各个子系统和整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才能了解各部分的行为和整体。

若干要素按照某种方式相互联系而形成一个系统,就会产生出它的组分和组分的总合所没有的新性质,叫做系统质或整体质。整体具有不同于各个要素的系统质或新功能,这就是系统的整体突现原理。整体突现性是系统思想的核心和灵魂,是系统科学的理论基石。所谓用系统的思想分析问题,中心之点就是考察系统的整体突现性。系统的整体突现性可用公式来表示如下:w≠∑pi(这里又分为两种。)

(1)整体大于部分之和。w>∑pi俗话“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就是这种情况。

(2)整体小于部分之和。w<∑pi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一般系统论则试图给一个能描示各种系统共同特征的一般的系统定义,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四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的共同的基本特征。这些,既是系统所具有的基本思想观点,而且它也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系统论不仅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科学理论,具有科学方法论的含义,这正是系统论这门科学的特点。

四、系统科学理论与农村金融生态结合

系统科学的中心概念是系统,福瑞斯特在《系统原理》一书中说:“系统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一起运行的各部分的组合”。从系统的一般定义出发,引出描述有组织整体(即系统)特有概念,如总体、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开放性、方向性、目的性、等终极性(果决性)、演化、渐进机构化、中心化、渐进分异化、主导部分、生长、竞争等等。从结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子系统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子系统构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及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共同构成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主体子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依赖于宏观经济环境、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遵循金融生态环境的一般规律,则由法律、制度、文化、道德以及监管体系和征信、担保体系构成的。从功能角度来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该系统中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研究农村金融生态问题,尽快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对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前国内农村金融体系有极具稳定的特点,其结果导致金融生态缺乏应有的活力。以后,随着国内农村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农村金融系统也发生一定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经济体制的变迁,保持农村金融系统稳定且持续的发展,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种改革我们在两个领域同时推进。一个是金融监管的改进,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都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另外一个领域非正规金融的创新。因为完全稳定的系统会失去变化、发展、创新的可能,而现实系统又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自身、外部环境、甚至其他各种因素的扰动,象农村金融系统内部的矛盾、摩擦、冲突、风险,人、财、物的平衡协调,人与自然的有效空间的合理分配,人与农村金融的道德、规范、价值的沟通均会影响包括农村金融改革问题、农村金融创新问题、农村金融监管问题、农村金融政策问题等农村金融问题。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和谐农村金融的稳定机制应是适度的稳定,既不会使整个农村金融进入失控,无约束的混乱状态,又要能在矛盾、冲突发生时,通过相关的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进行协调、沟通后保持良性状态。

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相结合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必须遵循反馈原理的,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也存在一个反馈现象,任何系统只有通过反馈,才能实现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目的,因此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必须注意前馈信息的收集以及使用后反馈评价信息的收集,我国当前的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风险防范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农村金融体系组织结构的三大体系包括执行系统、决策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是保障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有效实施手段。健全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督反馈系统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结构要求。任何系统只有开放、有涨落、远离平衡态,才能走向有序,所谓有序是信息量走向增加,即熵走向减少,组织化程度走向增加,即混乱走向减少。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由政府主导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大量的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库以及农村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平台,建立符合我国农村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档案制度,实行信用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征信成本。

同时,系统只有通过互相联系形成整体结构才能发挥整体功能,建立有序的、开放的、多层次的、多主体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无疑从其存在的社会环境中交换信息、物质和能量,同样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显然是一个开放系统,其开放性包括内源开放和外延开放,内源开放是指农村金融与所在社会环境不断进行信息、物质和能量交换,不与环境交换物质、信息以及能量,此系统就不会长大,否则该系统就会崩溃。外延的开放是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边界逐步扩大向区域外开放。随着交通、运输、通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以前孤立的农村金融生态子系统,越来越联结到一起,形成更大范围的有机整体。同样,农村金融生态是金融生态的一个子系统,当前失衡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严重阻碍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探索符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

五、利用系统功能原理构建和谐农村金融

功能(function)是刻划系统行为、特别是系统与环境关系的重要概念,系统的任何行为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系统行为所引起的、有利于环境中某些事物乃至整个环境存续与发展的作用,称为系统的功能。被作用的外部事物,称为系统的功能对象。功能是系统行为对其功能对象生存发展所作的贡献。凡系统都具有功能。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和谐农村金融系统的重构,可以提高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运行效率。从宏观方面上讲,就必须对农村正规金融进行制度创新与管理再造,对农村非正规(民间)金融进行政策引导和行为规范,给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带来适应性、效率性、稳定性和政策性方面的系统功能特征。

和谐社会的构建,“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而作为经济核心的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农村金融组织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注重人们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改变单个农民行为方式,以增强农村的凝聚力和组织性,发挥人们互助性和利他性,进一步提升人们的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意识。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农民自主创新“一体多元”的中国特色和谐农村金融生态体系。

如何实现和谐农村金融,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促使“和谐农村金融”系统运行的各种农村金融机制。这些农村金融机制综合作用,自发地搜寻、发现影响农村金融和谐的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的作用。整合农村金融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使农村金融结构获得相对平衡,促进农村金融在良性的状态下正常运行,共同通过协同效应产生秩序。“和谐农村金融”的组织过程将通过各种农村金融协调管理机制来达成,包括开放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的调控机制、统一的整合机制、完善的稳定机制、发展的创新机制等内容。各种农村金融机制的协调、合作,使农村金融系统自发形成自我约束、调节功能。从农村金融生态系统的功能产生来看,它内生于农业分工和农村金融交易的产生和发展,这一点可以从农产品交易、生产要素交易和农村金融市场约束下经济增长的要求及相应的交易制度变革中看出金融功能的演进过程。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金融业务出发,从制度层面和培育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机构的“自身能力”角度解析不足。比如我们现在的管理,仍带有一种父爱主义、保护主义的特征,没有真正把它推向市场,不是从培育他的自身的市场能力角度出发的,要靠自身的两条腿在市场上去登的;农村金融体系构成要素中过多强调银行金融机构体系;非正规金融,忽视其存在合理性、无明确的非正规金融政策。

系统的功能视角下农村金融生态体系重构,需要理顺中央、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户之间的金融关系,健全管理制度,基本满足农村金融机构的投资需要与农户的融资需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金融的整体风险。

六、展望

在农村金融生态系统中,没有一种单一的机构能满足农户、农村企业以及农村基层政府各种形式的金融需求,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是由不同的金融组织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组织系统,这一生态系统是农村金融组织通过内在的多维联系构成的复杂有机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该加大对农村金融生态的重视,进一步放松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构建多样化金融机构。在加入wto以后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中,有必要进一步放宽农村金融业和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机构始终是农村金融生态的建设者和支持者。在优化农村金融生态过程中,改革创新是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强化金融支农能力的必然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产业化的形成,农村经济商品化、市场化、货币化、金融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必然对农村金融产生强烈的需求,要求打破原有农村金融生态均衡状态,寻求新的利益均衡机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变革我国农村金融生态,逐步解决农村金融缺口问题,改变当前农村经济落后的面貌,使得新的制度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共同发展。

从系统科学角度看,构建一个理想和谐的农村金融生态圈,必然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各子系统联系紧密、和谐共存、协作整合、良性互动、高效运作的系统,为此,必须共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环境打造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2004-12-07.

[2]彭兴韵.金融学原理[m].上海:三联书店,2003.

[3]贾仁安,丁荣华.系统动力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农地金融论文第7篇

摘 要 当前,各地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城乡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现象。本文主要用具体实例简要分析城乡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实行机构撤并后的运营状况,进一步分析了浙江城市金融发展及城乡金融发展差距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对松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改革措施,尽可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关键词 城乡金融发展 城乡金融发展差距 农村经济 分析

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和严重落后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由整个社会和金融机构共同引起的。现阶段,浙江省金融发展体系相对较高、组织体系逐渐趋于完善、金融服务能力日渐增强,但仍然存在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现象。上个世纪末新世纪初,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等地相继实行了农村信用社管理体系改革。尽管经过十几年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并没有真正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改善农村金融严重缺失等问题。为了缩小城乡金融发展差距,文中以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农村信用联社金融发展为例,初步分析了城乡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

一、城乡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

市场经济有一个基本发展规律,生产要素向效益好、回报高的地区和行业流动。城市经济高速发展、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必然导致农村部分金融机构撤离、信贷资金流失,转向城市发达地区。据2011年统计资料显示,城市人均贷款是农村的十倍之多,农村贷款年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左右。不平衡的城乡金融发展水平、金融服务能力不足的农村信用社,不可避免地将对农村经济造成一定制约影响。

在我国,关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研究文献中相对缺少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因此,文中将着重从这一个角度分析城乡金融发展差异及其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以相关经济理论为基础,建立一个关于金融机构业务导致农村资金流入城市地区的理论模型,然后进行相关分析与讨论。在该模型中,假设金融机构在城市吸收存款的利率为 ,在城市进行资产业务的收益为 ,在城市进行资产业务的成本为 ;金融机构在农村吸收存款的利率为 ,在农村进行资产业务的收益为 ,在农村进行资产业务的成本为 。并用 表示农村存款在农村投资的比重,则有(1- )比例的农村存款投入到城市发展中。在该模型理论下,金融机构利润 可由如下函数表示:

=( )-

根据该公式可得到金融机构最大化利润。当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时,金融机构在城市金融资产收益与在农村的金融资产收益之差为金融机构在城市经营成本与在农村经营成本之差。这种情况下,则说明:金融机构可以减少在农村的投资比重,将资金转移到城市则容易增加收益。简单说就是,如果其他各项条件不变,金融机构在农村进行的资产业务值越大,金融机构的最大化利润就会越来越趋于 ,促使更多比重的农村存款在农村转化为投资,进而带动农村经济增长与发展。这种情况下,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是正相关的关系;如果其他各项条件不变,金融机构在城市进行的资产业务投资值越大,金融机构利润 就会越来越小,农村存款就会流入城市,不利于推动农村经济增长与发展。这种情况下,城市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是负相关的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简单总结:城市金融发展水平高可能不利于农村经济增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水平高有利于带动农村经济增长。

二、例证分析与结论

(一)城乡金融发展变量与数据资料

为了进一步论证城乡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下面以浙江省城乡金融发展水平为例,简单、扼要分析城乡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浙江省城乡金融发展水平数据对比,如表1所示,主要参考指标包括人均储蓄存款比、人均短期贷款比、金融深化度比。

表1 2011浙江省城乡金融发展水平对比数据

杭州 温州 湖州 金华 宁波 嘉兴 绍兴 台州 舟山 丽水 衢州

人均储蓄存款比 25.4 7.5 21.8 12.4 18.4 26.7 24.2 9.5 26.8 8.6 17.8

人均短期贷款比 17.5 5.4 22.5 8.9 10.8 17.8 18.2 6.5 22.5 9.8 18.8

金融深化度比 31.2 21.5 4.6 34.1 28.5 43.4 17.5 20.4 48.9 40.8 45.8

从表1对比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浙江省11个城乡地区在2011年金融发展存在一定差距。与城市金融发展水平相比,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相对较为落后,表示浙江省城乡金融发展不平衡。

(二)分析与结论

实例分析中采用回归分析法建立计量模型,各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如表2所示。

表2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变量名称(万元/人) 样本量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标准差

人均农村短期贷款 131 0.148 1.458 0.577 1.025

人均农村储蓄存款 131 0.425 1.254 0.854 0.243

人均城市储蓄存款 131 1.456 9.257 4.524 1.245

人均城市短期贷款 131 1.558 14.587 6.571 2.571

人均农村固定资产 131 0.125 1.541 0.452 0.542

农村就业率 131 0.421 0.941 0.425 0.124

农业财政支出比 131 0.042 0.435 0.348 0.153

农地金融论文第8篇

[关键词] 农户融资制度;研究现状;制度变迁; 制度非均衡

[中图分类号] F8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7)07-0059-05

前言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却是一个农村金融小国。1979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虽然在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出台了许多惠农金融政策,对已有的融资制度进行了大大小小的修补,但迄今为止,始终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浅化、农户贷款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并且呈逐渐加强的趋势。那么,农村金融制度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如何改革现有的融资格局和制度,使农村金融名副其实,使农户的正常融资需求得到满足?理论界从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信用社)和需求主体(农户)出发,围绕以上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其研究范式和研究结论既有一致的地方,但在某些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争论。笔者在评述国内学者对农村金融和农户融资制度研究的基础上,简要回顾了中国农户融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并就农户融资制度供需非均衡的原因进行了解释。

一、国内学者对农户融资制度研究的现状评介

农村金融和农户融资制度是国内外经济学家长期关注的焦点和难点。到目前为止,除少数发达国家和极少数发展中国家外,农户融资效率低下、融资困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中国也不例外。

(一)农户融资制度的研究现状

中国农户在1980年刚作为单独的借贷主体便出现了融资难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计划与市场交错混杂的运作体制,学者们对农户融资问题的研究也始于该阶段。但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研究对象以正式的金融制度为主,很少关注非正式金融制度,对后者基本持否定态度;在研究方法上则大多局限于描述性的个案研究和定性研究,且对农户融资的研究也多内蕴于对农户经济活动和农村宏观金融制度的研究,单独研究农户融资问题的文献十分有限。进入19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和农村金融市场的萎缩,农户融资问题又一次引起学者们的广泛注意,专门研究农户融资制度的成果逐渐增多,该阶段的研究具有如下特点:

1. 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注重大样本的实证研究。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金融课题组1998年对广东、浙江、湖北、山西、陕西256个农户的研究[1];霍学喜等从2000到2003年对陕西渭北地区8个村庄农户借贷行为的研究[2];史清华、李延敏分别于2002年、2005年对全国300多个村庄、2万多农户的跟踪研究[3,4];何广文2005年对贵州502个样本农户的研究[5]等等,并逐步引入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框架与分析范式,用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和指导农村金融制度的演变与创新[6,7]。研究表明,不同区位、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农户其融资行为虽然存在一定的异质性,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性。

2. 在研究内容上,不仅关注农户正式的融资制度,而且对非正式融资制度也给予了深入的研究,并主要围绕农户融资的来源、数量、用途、成本、风险等展开了细致的研究。这方面典型的研究有:史清华及其课题组成员1996年、2000年对山西太原、大同等10个地市民间借贷的研究[8];温铁军、曹力群2000年对我国东、中、西15个省份农户间私人借贷的研究[9,10];何军等2005年对江苏沐阳等6个县市、481个农户民间借贷的研究[11];等等。学者们一致认为,民间借贷一直以来都是农户外源性融资的首选渠道和主要渠道,而私人借贷又是农户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所有研究表明,私人借贷至少占农户借贷总额的7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高达90%。何广文进一步指出,这种现象是在既有的融资制度下农户融资行为被扭曲的结果,与市场经济在农村的发育和农户真实的融资意愿相悖[12]。关于农户融资的数量、用途和风险,学者们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在数量上以小额为主,非生产性的借贷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占主要地位,整体风险并不十分突出。但在农户的融资成本和信息优势上,则开始出现分歧。大多数学者认为,农户间私人借贷与正式借贷相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和信息对称优势,但也有学者提出异议。如中国人民大学张杰指出,农户私人之间的友情借贷还包括无形的“面子成本”[13],而这一成本在正式金融中介借贷中是不存在的,由此可以推论,随着面子成本的上升,私人借贷的成本优势则要大打折扣;刘民权则指出,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户对资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信贷圈子也被要求进一步扩大,私人借贷的信息优势和资金供给的能力将会受到挑战[14],换言之,农户间私人借贷只在特定地域范围和特定金额内具有优势,即有限度的优势。

3. 农户小额信贷制度成为现阶段学者们研究的主要对象,也是决策层极为关注的新的融资制度。该制度自1990年代初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从孟加拉国“移植”和借鉴到国内后,学者们便对此产生了极大的研究兴趣,从当初的介绍性研究逐渐深入到较为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有关这方面的文献十分丰富,目前理论界关注的重点和难点是如何促进该融资制度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

4. 在政策主张上,开始放弃“机构观”而转向“功能观”的政策建议,主张建立适合农村和农户需求特点的、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非正式融资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农业大学何广文教授认为[15],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实行以机构多元化为主线的金融体制改革,但并没有实现对农村金融结构的优化,因此,应从金融“功能观”出发,建立多元化的金融组织。货币金融当局也持类似观点并正逐步付诸实施,典型的如农村商业银行的试点与推广以及村镇银行的设立,等等。

(二)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已有研究虽然为我们提供了农户融资制度的基本面貌,得出了许多富有启发意义的结论,但仍存在如下不足:(1)对策研究和实证研究较多而理论研究相对缺乏,研究内容比较零散,系统研究和动态研究不够。综观近期大量文献,学者们对特定地区特定时点的农户融资的实证研究较多,研究中急于发现和求证各个因素之间的数量关系,而对整个融资制度体系及其本质较为忽视,长期跟踪研究亦不够。因此,这些研究成果只能解释农户融资行为的某个局部片段,难以抓住融资制度及其变迁的实质,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只能作为特定研究对象的应急之举,不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2)从制度的供给与需求角度来研究和判别农户融资制度均衡性的成果十分少见。众所周知,供需分析法是经典的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学者门从供需角度对农户融资的现实进行了许多实证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多是针对农户融资数量多寡的研究,在制度的供求与融资数量的供求之间没有建立起十分紧密的联系,从而不可能完全揭示研究结果中应有的经济学含义。

二、中国农户融资制度的变迁

(一)农户融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

自1979年始,中国在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根据农户融资环境与融资条件的变化,可以简单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16,17]:

第一阶段(1979~1983年):确立农业银行是以农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专业银行,但没有明确提出为农户服务;农村信用社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向农户提供信贷资金。

第二阶段(1984~1993年):农村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管理,与农业银行一起向农户发放贷款。

第三阶段(1994~2002年):金融机构整体步入以商业化为导向的全面改革阶段。1996年,国务院发文明确提出应该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为由农民入股、由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性金融组织;同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但同时却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债务;允许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向农村的所有部门提供融资,但没有得到响应;1998年开始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随着商业化进程的加快,除信用社外,其他金融机构纷纷从农村撤离,贷款权限上收。农村信用社也开始仿效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合作制的原则荡然无存;在信用社、农业银行自上而下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第四阶段(2003~):自2003年起,信用社进入了新一轮的试点改革和推广阶段,提出要加快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的小额信贷组织;“只贷不存”的民间借贷逐渐得到承认。

(二)中国农户融资制度变迁的实质与特点

从以上历史轨迹并结合城市融资制度来看,中国农户融资制度变迁的实质是城市利益导向的金融抑制与金融约束并行的行政管制与操纵,并具有很强的国别特色。历次改革大都只是机构设置的变化,没有真正触及融资制度,更没有设计出一个针对广大小农户的具体的融资制度。

1.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金融业的控制,以便于实施向城市倾斜的金融战略。周立认为[18],由于经济改革和转轨要求中央政府必须有强大的动员和支配资源的能力,在农村支持城市、农业让位于工业的发展理念下,在农村建立了强大的、自上而下的、由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网络,结果使得长期金融发展让位给短期经济增长,农村金融取得的是量的扩张而非质的飞跃,农村金融机构仅仅扮演了为城市工商部门积累资金的角色。林毅夫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19],他认为:中国长期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如果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本,则资本价格会非常高昂,而重工业的特性决定了其投资周期和风险都很大,因此,在市场机制下配置资本会使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落空。此时由政府掌控金融资源成为必然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发展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农户融资的需求没受到关注。

2. 采取了机构观的改革范式。从历次的改革来看,追求金融机构的多样化是农村金融体制变迁的主线[15],农村金融的每一次变动,基本上是围绕着金融机构的调整来展开的,所谓改革,无非是根据现有的金融机构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并为其建立各种法律法规,这就必然导致虽然改革的举措不少,但固有的问题总得不到有效解决[20]。

3. 改革陷入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涉农金融机构寻找出路的怪圈;陷入了商业化改造与为“三农”服务的矛盾之中。为了扭转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面临的显性亏损,1996年以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出台的实质并不是为了构建一个新型的为农民服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而是力图缓解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在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之间寻找一个利益平衡点。而通过推动农业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则与“三农”固有的特性冲突,使为“三农”服务的目标落空;放纵农村信用社盲目进行商业化的改造又进一步使唯一与农民联结的金融纽带松懈。

4. 非正规金融风险大,不得与“官办”的正式金融机构争资源是2004年以前农村金融改革的潜规则之一。历次改革以正式金融为主(主要是农信社),极少为非正式金融出台相应政策,即使提及非正式金融,采取的也是打压的政策,典型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近年来虽几次发文鼓励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也仅仅是只喊口号,迟迟不给具体政策;对已经存在的民间金融组织,尚未正名。

(三)中国农户融资制度变迁的路径与路径依赖

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既是在原有金融体系基础上的改革,同时又是在政府主导下的改革,这就决定了改革特有的路径及路径依赖:改革不能触犯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必须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分配中权衡利弊。在农村缺乏金融服务的背景下,改革由增设机构并由政府控制入手,形成了供给主导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了保证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利益不受到侵蚀,政府通过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利益来维持城市金融的稳定,农村资金在政府的制度安排下大量流向城市。然而这样一来又违背了整个经济市场化的大趋势,企业在“国家亏损由国家买单”的庇护下,不讲求经济效益,资金的利用效率极其低下,而与此同时,农民贷款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已在改革中逐步引入了市场机制,启动并加速了金融市场化改革,通过窗口指导的形式要求农村信用社守住农村阵地,为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但农村信用社迫于风险压力以及尚未消化的亏损包袱,在仿效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中“走向了商业化倾向的改革之路,与农户经济不可能对接,农户融资又一次被忽视”[6],农村信用社离农户越来越远,针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基本上成为空白。

三、对中国农户融资制度供给过剩与短缺并存的原因解释

在城市利益导向的融资制度安排下,我国农户融资制度的供给与需求逐渐呈现出非均衡状态,非正式融资制度的市场份额大大超过了农村信用社等正式融资制度的市场份额,正式融资制度明显表现出供给不足的状态,这与农村金融发达的国家形成强烈的反差;同时,已有的正式融资制度还存在着使用成本过高或根本无法使用的情况,部分制度形同虚设,形成了正式制度供给不足与“过剩”同时存在的矛盾。主要原因如下:

(一)正式制度设计的假定前提与农村和农户的现实不符,导致供给方与需求方难以达成信贷合约,进而无法取得信贷交易的均衡解。正式融资制度对农户的特殊性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往往倾向于将农户当作一个完整的企业来看待,信贷条件过于苛刻。以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一金融产品来看,人民银行虽然通过窗口指导要求信用社向农户发放信用贷款,但同时又通过约束机制和硬性规定强化信贷人员的风险责任。在没有激励机制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信用社仅向农户提供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而无提供信用贷款的积极性。这一制度虽然有效地规避了信用风险,但却与农户缺乏抵押和担保的客观现实严重背离,农户与信用社之间存在交易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二)全国整齐划一的信贷制度与农户的多样化信贷需求并存。虽然农户对资金的需求在某些方面表现出较强的相似性,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的农户、同一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中不同的农户,其融资行为和融资环境仍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这些差异性表现在:第一,在融资数量上,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户其融资需求量大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第二,在利率水平上,由于各地区资金回报率的差异以及可贷资金供求数量的差异,客观上形成了不同的市场出清利率水平;第三,农户资金的用途不同、还贷来源不同,其贷款的意愿期限亦不相同。以上需求差异性的存在并没有引致差异性供给制度的形成。从正式融资制度来看,全国遵循和严格执行的是高度统一的信贷政策:融资规模、融资利率、融资期限在全国基本没有区别,信贷制度的供给和执行缺乏必要的弹性。之所以如此,主要源于制度供给方――最高决策层和地方金融机构防范风险和节约制度供给成本的价值取向,实现这一价值的成本即是制度供给的不足。

(三)农户融资的意愿渠道与实际渠道相悖。友情借贷虽然一直是农户融资的主要渠道,但并不是农户融资的首选意愿渠道,该方式之所以成为农户事实上的首要融资方式是农户融资意愿被扭曲的结果,是一种与既有制度安排被迫适应的次优选择。友情借贷虽然大都没有显性的货币利息,但由于“面子成本”的存在以及未来某种类似期权性质的承诺,都使得农户更加愿意求助于一次性公平交易的、匿名的、正式融资制度。

(四)农户存在着大量的非生产性信贷需求,但无相应的制度供给。无论是农村信用社,还是农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局,均仅对农户发放生产性贷款,农户大额的非生产性消费无法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农户要么压缩消费,要么以生产的名义申请贷款。这不仅减少了农户的福利,而且还向制度供给者传达了错误的需求信号,最终使得制度的供给与需求结构继续偏离,农户的非生产性信贷需求越难以得到满足。

注释:

①农村信用社近几年才陆续开始向农户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但这一数额较小,也不十分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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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立.还原农村金融真面目[J].银行家,2005,(8).

[19]林毅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什么?[J].经济前沿,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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