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第三只眼看“鸟案” 【正文】

第三只眼看“鸟案”

作者:周洁
社会媒体   野生动物保护法   修订草案   濒危野生动物   第三只眼  

摘要:"因鸟获刑",这个看似无事生非的标题,在之前两个月间被很多社会媒体"翻了牌子"。本文无意纠结于谁是谁非,仅就遵法与守法稍作解读。动物该不该保护?笔者依然想说的是,相比人类,尽管猛禽猛兽已居于食物链顶端,但无论飞禽还是走兽均是弱者。2015年12月26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这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自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89年实施至今26年来第一次修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