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自我评价与人民群众评价之间存在较大反差,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困境,是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重要表现。 2014年,长春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7693件,一审案件息诉服判率93.07%。经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以及引发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分析,并未发现程序严重违法、事实严重错误、法律适用严重偏差、遗漏判决主项、导致国家赔偿等严重差错案件,仅有一般轻微差错案件105件,占全市法院案件总量的0.12%。可以说,司法统计意义的裁判不公已经极少但这与群众对法院的评价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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