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审判 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一审被判14年 【正文】

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受贿案一审被判14年

作者:胡彦珣; 李欣
上海市普陀区   一审判决   受贿案   区长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3月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蔡志强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违法所得财产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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