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运用“唯物辩证法则”处理好司法行政群众工作领域“五种关系” 【正文】

运用“唯物辩证法则”处理好司法行政群众工作领域“五种关系”

作者:张武林 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 江苏南通226026
司法行政机关   群众工作   辩证法则   唯物   基层法律服务所  

摘要:司法行政机关担当着服务基层、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责任,在通达社情民意、缓冲矛盾对立、疏导公众情绪、引导理性维权、修复社会关系等诸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源头性和前置性的显著特征。司法行政负责管理和指导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服务对象和工作领域十分宽泛。运用唯物辩证法则"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三个基本规律分析和研究司法行政的基本职能,深刻认识群众工作领域中存在的五种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关系,牢固树立同舟共济、主动作为、整体推进的工作导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实践,更好地为社会增加更多的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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