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西省虞乡劳教所紧紧围绕司法部廉政工作三大工程(源头、龙头、拳头)思路,本着“让干部既干成事又不出事”的原则,大力加强场所廉政文化建设,收到积极效果。至今,该所已连续11年实现民警零违法,维护了劳教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社会形象。该所的主要做法可以用“十廉”来概括,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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