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山西省虞乡劳教所“十廉”活动效果好 【正文】

山西省虞乡劳教所“十廉”活动效果好

作者:董强波 山西省虞乡劳教所
劳教所   山西省   活动效果   廉政文化建设   人民警察  

摘要:山西省虞乡劳教所紧紧围绕司法部廉政工作三大工程(源头、龙头、拳头)思路,本着“让干部既干成事又不出事”的原则,大力加强场所廉政文化建设,收到积极效果。至今,该所已连续11年实现民警零违法,维护了劳教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社会形象。该所的主要做法可以用“十廉”来概括,具体内容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