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与构建和谐社会 【正文】

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与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徐昕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重庆400031
人民调解制度   和谐关系   社会成本   纠纷解决方式   权利救济机制  

摘要:调解是最古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它指在中立第三方的调停下,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由于中国“和为贵”、“无讼”的传统法律文化,调解在中国的纠纷解决中自古以来一直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调解的优势显而易见,诸如,有利于和平、彻底、一次性地解决纠纷,降低纠纷解决的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维系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纠纷解决理念以及自愿性、自治性、群众性、民主性、简易性、灵活性、实用性等特征,有助于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特别是在公力救济机制尚不健全的背景下,调解作为中国基层社会权利救济机制的作用就更加值得重视。因此,完善进而大力促进民问调解机制的运用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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