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司法 完善证人作证制度的思考 【正文】

完善证人作证制度的思考

作者:陈然; 干红光; 忻佩燕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 宁波; 315000;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证人证言   证人作证制度   审判人员   言词证据   法定证据  

摘要:一、证人拒证、拒绝出庭作证的现状及负面影响 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公安司法机关作证的诉讼参与人①.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直接或间接感受到的有关案件事实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②.证人证言是我国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由其自身具有的连续性、形象性和相对无牵连性等特点所决定.比较于其他言词证据而言,证人证言一般被认为具有更强的客观性和更强的证明力,在诉讼证明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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