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妇运 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对策建议 【正文】

女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对策建议

作者:初立华; 徐丽 沈阳市妇联; 沈阳大学
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立法   保险工作   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行为  

摘要:<正>女职工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育龄女职工和用人单位利益的重要措施。其内涵是指国家针对女性职业者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通过社会保险立法或法规,对因怀孕和分娩而无法从事正常生产活动、中断经济来源的女职工给予医疗保健服务、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但是,目前我国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的开展情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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