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法律评论 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问题与学理——中国国家机构教义学的展开 【正文】

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问题与学理——中国国家机构教义学的展开

作者:张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家机构   1982年宪法   教义学   组织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摘要:刚刚过去的2017年,是我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颁行35周年。在这35年中,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但宪法中的国家机构规范保持了很高的稳定性。如彭真所言,1982年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是根据“我国三十多年来政权建设的经验”“做了许多重要的新规定”。基于1949年以来的历史经验(也包括惨痛的教训)形成的若干重要共识,体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政治文件中,构成了1982年宪法国家机构规范的思想基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锐意改革,合理配置国家权力,正确处理各国家机关的内部组织、程序和相互关系,是1982年宪法中的国家机构规范具有较高品质且能保持稳定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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