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第三十一条[财产保全]【简要说明】本条第1款在现法第28.1条的基础上,仅在"可能"前加"认为"二字。本条第2款较现法有大的原则性改动:"立案前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后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向已立案的仲裁机构申请。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供有效担保。"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季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