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 本刊有关论文中法定计量单位的书写要求 【正文】

本刊有关论文中法定计量单位的书写要求

作者:本刊编辑部 不详
法定计量单位   编辑出版部   中华医学会   书写要求   单位符号  

摘要:本刊法定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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