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政协 充分发挥律师在“审判中心主义”中的作用 【正文】

充分发挥律师在“审判中心主义”中的作用

作者:黄廉熙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审判中心主义   诉讼制度改革   律师   终身负责制   事实证据  

摘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一重大改革方向,符合审判权作为国家裁判权的性质,体现诉讼言词原则和辩论主义,更是施行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逻辑起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我国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有深远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