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招标 资格审查结果未告知,机构被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 【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未告知,机构被财政部责令限期改正

作者:冯君 不详
政府采购信息   资格审查   评审标准   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  

摘要:10月30日,财政部第九百五十八号——第九百六十三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此次的6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有3则被财政部认定为缺乏事实依据,被驳回投诉。确实存在问题的3则投诉中,主要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1.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2.机构未依法告知资格审查结果、评审得分和排序;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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