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医药导刊 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七月一日施行 【正文】

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七月一日施行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修订   科学发展观   卫生部令  

摘要:2011年5月4日,陈竺部长以卫生部令第81号颁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颁布,并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是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药监部门蛋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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