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进一步扩大市场力量在国境口岸公共卫生风险防控的参与领域范围。方法通过分别阐述卫生检疫的传统、国际概念与时代需要,分析市场力量参与口岸公共卫生事业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结果通过政府机关在法制环境、体制机制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予以相应保障,市场力量完全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口岸公共卫生事业。结论卫生检疫政府机关应当进一步创新机制,鼓励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到口岸公共卫生事业中来,有利于口岸对外贸易与交往的卫生安全与高效快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