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云南玉溪师范学院政法系讲师于林洋在《虚假广告侵权二元归责研究》的来稿中指出;虚假广告一直被视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然而,传统的过错责任适用于各类虚假广告侵权案件有许多弊端。虚假广告侵权在许多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其特殊性催生了过错推定责任。在讨论虚假广告侵权的归责原则时,应当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力求达到一种平衡以贯彻社会正义。对虚假广告侵权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的主体,实行二元论归责原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69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期刊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