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持临时居住证不能参拍今年6月12日,上海国拍的公告,自2014年6月《客车额度拍卖公告》日起,外省、市居民持《身份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办理登记。原持《临时居住证》办理登记的客户,《投标拍卖卡》有效期内已拍六次的或有效期满的,将不再重新登记。这即意味着本市持《临时居住证》居民以后将不再能购买标书、参与沪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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