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就业 以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推动就业促进会工作上新台阶 【正文】

以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推动就业促进会工作上新台阶

作者:林用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阶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于8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同志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亿万劳动者的一大幸事和福音。僦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必将对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贯彻实施好《就业促进法》,按照法律的要求做好各项就业促进工作,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同时,也是中国就业促进会全体会员的使命,是各级就业促进会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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