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超过借款数额支取卡内存款的行为定性 【正文】

超过借款数额支取卡内存款的行为定性

作者:张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
信用卡诈骗罪   银行借记卡   携款潜逃   犯罪嫌疑   于王  

摘要:<正>[案情]犯罪嫌疑人王超与被害人李杰系同事。王超因急需用钱,提出找李杰借款500元,李应允。后李杰出于信任将自己一张建设银行借记卡交给王超让王自己取款500元,并告知取款密码。王超随即至ATM机,经查询卡内共有5000元存款,王超即将卡内存款全部取出,后将卡还给李杰,携款潜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超的行为定性,对此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王超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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