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试论将政党的选举作为破坏选举罪的保护对象 【正文】

试论将政党的选举作为破坏选举罪的保护对象

作者:刘俊祥; 葛恒万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223600
破坏选举罪   保护对象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政党   换届选举工作  

摘要:目前,全国乡镇以上四级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在开展,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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