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论对法院民事调解的检察监督 【正文】

论对法院民事调解的检察监督

作者:李加立; 林春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101300
民事调解   检察监督   法院   申请再审   审判监督程序  

摘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救济途径仅限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和法院自行再审两种方式。而有些调解案件当事人本身就是恶意的,因此由其申请再审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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