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假药致多名患者急性肾衰竭一案引发了有关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诸多争论。争议一:一审法院追加共同被告是否正确。假药案属必要的共同诉讼:已参诉之被告具有申请追加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于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追加未参诉的其他被告不需要经过原告的同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0.36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半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