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犯罪后为逃避追究诬告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并作伪证应如何处理 【正文】

犯罪后为逃避追究诬告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并作伪证应如何处理

作者:周清水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450015
犯罪事实   刑事责任   能力人   公安机关   伪证  

摘要:李某乘邻居王某家中无人之际,潜入李某卧室,将其放在枕头下的3万元钱盗走。王某回家发现被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李某唯恐事情暴露.便匿名向公安机关举报.称王某离家之际曾经见邻村赵某进入王某家中.然后慌慌张张离去。于是公安机关将赵某传讯,在赵某“供述”相关犯罪事实后,公安机关将赵某拘留。期间李某又主动到公安机关提出自己就是见到赵某的人并向公安机关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该案提请批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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