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将“事后受贿”的“赃款用于公务”该如何认定 【正文】

将“事后受贿”的“赃款用于公务”该如何认定

作者:许庆文; 苗朋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 100055
事后受贿   公务   赃款   北京市平谷区   中共党员  

摘要:1基本案情解某,男,46岁,汉族,北京市平谷区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某车站装卸车间负责人(主任),因涉嫌受贿罪,于2008年5月30日被立案侦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