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海商法研究 论海事电子证据的认证--以技治主义证据观的可行性为视角 【正文】

论海事电子证据的认证--以技治主义证据观的可行性为视角

作者:徐春龙; 孙阳 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 广东广州510290
电子证据   传统主义   技治主义  

摘要:通过典型海事判决的整理研究,海事法院对电子证据的认证更倾向于保守的传统主义,而对于技治主义关切不足。基于电子证据的特性以及目前的理论及实践条件,海事诉讼电子证据认证规则可采取渐进式道路。远期的理想进路是以客观化认证为核心的技治主义,让技术实现自证,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尽量同一。即期的现实进路是发挥海事法院对电子证据认可度较高的实践优势,综合考量电子证据自证技术的成熟性、当事人的举证成本、司法审判的效率、“高度可能性”的认证标准,努力寻求传统主义与技治主义之间的平衡,既为可实现电子证据自证的区块链等创新技术预留空间,又能结合电子证据虚拟性、系统性、交互性等特性,通过适度引入专业技术力量以及合理运用自由心证原则,作好印证证明模式下海事诉讼电子证据的认证,为电子证据司法认证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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