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件 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会,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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