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履行房地产登记职能服务社会化管理 【正文】

履行房地产登记职能服务社会化管理

作者:陈亚菁 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社会化管理   政府职能   房地产   服务性   行政行为  

摘要:房地产登记是登记机构依当事人申请,将房地产权利记载于登记簿的行政行为。由于房地产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登记的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大众,因此房地产登记是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为大众提供物权登记这一公益性服务的重要职责。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和社会需求的多层次发展,房地产登记的服务性功能越发突显,登记行为已明显由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偏重管理性向着力于服务性转变,房地产登记在社会化管理中发挥出更加显赫的作用。所谓社会化管理,就是对涉及广泛民众利益的领域进行综合性管理,其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社会管理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泛,与民生息息相关。而税收、户口、贷款、住房保障、城市规划、城镇建设等社会化管理无不与房地产登记有着密切关系,许多甚至依赖房地产登记信息才能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因此,有必要讨论分析房地产登记在社会管理中到底有哪些功能、这些功能的发挥还存在哪些阻力、如何进一步提升房地产登记社会功效,以使房地产登记在社会化管理中发挥更积极的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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