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抵押担保的债权是否可以超出抵押物的价值 【正文】

抵押担保的债权是否可以超出抵押物的价值

作者:杨玉琴 沧州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
抵押贷款   债权   价值   登记工作   教材编写  

摘要:在理论界及抵押登记工作实践中,对于抵押担保的债权是否可以超出抵押物的价值争论已久。一种观点认为,有对《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进行研讨和修正的必要,应当允许当事人协商超额抵押;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办理抵押贷款登记,应当遵守《担保法》第35条的规定,禁止超额抵押,如果信用贷款,则按无担保的一般债权处理。近日,笔者在准备"全国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过程中,发现教材编写人员对此问题也有不同的观点。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