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10月1日起,经过修订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开始实施。在申请和审核申请材料环节,明确应当提交包括银行存单、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定期自动转存明细单、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明确离婚人士需离婚满三年方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44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