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预订商品房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 【正文】

《预订商品房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法律效力

作者:庹佳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品房预售   协议书   法律效力   法律性质   房产开发  

摘要:2002年9月,珠海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顾某签订一份《预订商品房协议书》,双方约定: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已开工建设,为使顾某能优先选择自己满意的物业,在该公司未取得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顾某预订该小区一套商品房。后双方发生纠纷,该公司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预订商品房协议书》无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