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北京房地产纳税人登记范围扩大 【正文】

北京房地产纳税人登记范围扩大

作者:黄玉迎
登记范围   纳税人   房地产   土地使用   北京市  

摘要:为加强房地产税税源监管,北京市地税局近日下发《关于扩大房产土地情况登记范围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50万元以上,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房产、土地情况。根据北京市各区县的实际情况,还将把登记范围进一步扩大,逐步实现对全部纳税人进行房产、土地情况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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