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我国网络法治实施的主要特征是强化“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网络法治理念,着力解决网络法治领域的现实问题,具有以下主要特征:全面部署网络安全工作、《电子商务法》突出平台责任、互联网法院试点探索成绩突出、全面排查和治理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净网2018”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文化环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形成合力、欧盟GDPR实施引发中国企业强化合规意识、民法典草案专章设立“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奠定基础、公安部重拳打击自媒体“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与治理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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