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招标采购管理 大学教授担任招标评委受贿21万获缓刑 【正文】

大学教授担任招标评委受贿21万获缓刑

没收财产   明东   电子科学   建筑设计   承接业务  

摘要:<正>大学教授在外开公司,以招标评委的身份收受他人贿赂21万余元。2010年,南京某大学教授赵明东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没收财产20万元。赵明东原是南京某重点高校电子科学与工程系教授,他所研究的专业领域技术性较强,且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常被一些单位聘请为技术顾问。2005年5月,赵明东和妻子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建筑设计咨询公司。平时赵明东在校任教,他妻子在公司承接业务后,交由赵明东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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