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云岭先锋 不合格商品将被强制追回 【正文】

不合格商品将被强制追回

不合格商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强制性标准   质量监测   流通领域  

摘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对已经销售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退换商品;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及时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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