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乐府学 论唐代百戏的界定 【正文】

论唐代百戏的界定

作者:于海博 沧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唐代百戏   界定标准   戏剧   体育项目  

摘要:当前学界对唐代百戏界定不清,各家之说多有差异,对其进行清晰界定不仅有利于加深了解唐代杂技、戏剧、体育、乐舞等艺术形式的存在状态,也是相关唐文学研究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和必备基础。据相关文献记载可知,唐代百戏依然具有唐前百戏通俗娱乐表演的基本性质,同时继承了奇异技能、滑稽嘲谑、武力对抗等三大表演范式,这不仅是唐人百戏观的体现,也为今日界定唐代百戏提供了标准和依据。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在唐代,百戏依然是涵盖"俳优歌舞杂奏"的十分宽泛的概念,虽其旗下的杂技、幻术、戏剧、体育等各艺术门类较前代都有显著发展,但仍未达到可以独立存在、自成一家的成熟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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