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党的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自治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也明确提出,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切实加强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能力水平,持续深化创新寺庙管理,认真落实利寺惠僧政策,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开创了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藏传佛教健康发展、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水平不断提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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