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法律保留原则,职业协会惩戒规则可创设的惩戒种类应分三种情况:"加强型"的法律保留、"框架性"法律保留以及无需法律保留可自行创设的惩戒种类。职业协会惩戒权运行时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具体包括无偏私规则和公平听证权。以履行"公共治理职能"为标准,职业协会惩戒行为具有可诉性,应将"穷尽协会内部救济"作为司法审查的前置程序,另外,在惩戒规则的解释、案件事实的认定、不确定法律概念方面注意司法审查的强度,以平衡司法权与协会自治权的关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1.86
期刊级别:CSSCI南大期刊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