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现代营销·上旬刊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正文】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

作者:刘坤鑫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石家庄050061
网络虚拟财产   法务部   民法保护   我国台湾省   物权法  

摘要:一、网络虚拟财产概述(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在我国不同学者眼中关于虚拟财产问题的理解也有诸多类型,部分学者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理解为商品的一种,通过交换和买卖,网络虚拟财产转换成现实中的货币,获得了它的价值。还有一种学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本身即为物权法的一部分,其本身就应该是物权法的客体。承接以上观点,最著名的就是我国台湾省"法务部"所做出的"法务部"90法检决字第039030号函。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