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西部学刊 犯罪中止设立目的的学说探讨——基于法规范保护的角度 【正文】

犯罪中止设立目的的学说探讨——基于法规范保护的角度

作者:周辉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酒店管理学院
法规范保护   犯罪中止   设立目的   学说  

摘要:刑法设立犯罪中止的目的在于维系刑法的法规范保护目的,但“犯罪中止”在理论上处于多种有力学说针锋相对的局面,其中有刑事政策说、奖励说和责任减免说。然而在对待犯罪中止的规范目的上,刑事政策说具有“纯粹功利”色彩,难以通过理性犯罪人的构建达到犯罪中止的目的;而奖励说与责任减免说虽然具有亲和性,但也存在弊端。从法规范保护的角度来看,解决犯罪中止的设定目的问题应当在重新解释刑事政策说中所包含的“迷途知返”内容,即,在刑事立法上,以刑法规定减刑或免刑的承诺,促使行为人迷途知返;又以刑事司法上以减刑或免刑的判决,奖赏自愿中止犯罪的行为人。只有这样才可能与奖励说和责任减免说达致共识,并且调整奖励说和责任减免说与刑法法规范保护目的的偏差,真正为犯罪人架设起一座在犯罪险径上后退的“金桥”。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