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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03年反垃圾邮件法

作者:欧树军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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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 (美国第108届国会第一次会议,2003年1月7日星期二,华盛顿)限制和惩罚以互联网为媒介传播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邮件,管制州际商业。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制定第一款简明标题本法可被引用为"控制未经请求的色情和营销材料攻击的法案",或"2003年反垃圾邮件法"。第二款国会发现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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